刚在淄博交的住房公积金,户口在济南,还能用公积金在济南贷款买房不?

2025-04-14 2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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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济南的公积金转入和转出,都是全额转的,不区分这些钱是个人缴纳的还是单位缴纳的,因为你公积金账户上金额都是属于你自己的,账户上金额并没有区分一部分来自单位一部分来自个人,不存在部分转出这一说法。

然后解答你的问题
在济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是:公积金连续缴存12个月。不管你是在济南本地缴纳的还是在山东省其他地市缴纳的。所以,你在淄博缴满12个月之前不能在济南进行公积金贷款。

济南目前的政策是,在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在济南购房进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50%。可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如果参加贷款的人员只有1个人有公积金则最高可贷款25万,如果参加贷款的人员有2个人有公积金则最高可贷款50万。

如果你在淄博缴满12个月之前,在济南贷款,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只能进行商业贷款,贷款发放之后你可以将济南的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进行购房支取,可以把那几万块钱支取出来。

如果你在淄博缴满12个月之后,在济南贷款,你的首付比例必须大于等于50%,可贷款金额为你在淄博的账户的余额的15倍,最高25万或者50万。考虑到你在淄博缴12个月也没有多少钱,乘以15倍可能也不够,那么你可以先把济南的转移过去,然后再贷款,当然如果你淄博缴纳12月前很多,足够贷款了,你也可以不转移,贷款之后每年进行一次还贷支取(不能进行购房支取,因为你用的公积金贷款)。

你现在这种情况,你在济南的公积金账户无法进行销户支取,也就是无法销户,因为你户口在济南。只能转移到淄博或者购房之后进行购房支取(或还贷支取)。

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好运。
欢迎追问。

回答2:

1、你的公积金是否已经转到淄博?
2、如果已经转到淄博,只是转移你个人交纳的,单位交纳的不能转移;
3、再说淄博交纳的公积金不能在济南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