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调节职能一般就是指宏观调控,主要目标是维持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增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作为有效的经济调节手段,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体现在能够影响总供给与总需求的规模和结构,达到总量与结构的平衡。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财政与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相互关系,充分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调节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作用,履行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
对此,本文谈几点认识:一 要正确认识财政与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相互关系,就必须客观地分析两者之间的差别。财政与货币政策是各自独立的政策体系。其职能范围与作用工具等不同,因而在功能、目标和实施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在:(1) 功能差异。其一是明显度不同。财政政策具有较高的明显度,而货币政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财政预算一收一支,一目了然;银行信用一存一贷,但存款可以派生货币,因而货币发行的合理界限很难掌握。其二是调控力度不同。财政政策的调节对象是财政收支,具有“刚性”特征,如税收和税率、财政补贴等,都应保持稳定。货币政策的调节对象主要是货币发行量,在操作过程中具有可塑性、灵活性。因此,货币政策较之财政政策的调控力度更大些。其三是着重点不同。财政的政策主要调节总需求与总供给的总量。财政可以通过自己的收支活动,引导货币投向,从而达到优化经济的供求结构、产业结构等目的。货币政策涉及到货币运动的所有领域,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调控,是一种总量宏观调控政策。(2) 目标选择差异。调控总需求和调整产业结构是财政与货币政策面临的共同的政策目标,但在总量政策方面的目标选择上,财政采取长期适度从紧政策,金融则采取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与金融在结构政策方面的目标选择也有一定的差异。财政采取压缩一般建设、保证重点建设的政策目标。金融部门则实行择优扶持,这样易导致信贷资金流向一般建设,加剧一般性建设的膨胀。(3) 实施差异。由于财政与货币政策的职能、作用、任务不同,因而各自采取的政策实施起来也不同。财政政策主要实行税制改革、税率调节、调节财政支出与补贴范围等,货币政策主要围绕着利率(包括贴现率) 、法定存款准备金与公开市场业务制订相应的措施,例如:实行储蓄保值贴补、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开放国债二级市场等。因此,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区别分析中,可以看到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单独运用其中某一项政策,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