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开头的是临时学籍,办理正式学籍即可。
学籍编号:
对于有身份证号的学生:G+身份证号;
对于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J+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
不管是哪种全国学籍号,全都是19位。
教育部已为进入中央系统的所有学生配发了全国正式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
学籍相关法规:
学生每学期开学都要进行一次学籍注册,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注册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直到完成学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为止。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持学生证到学生所在学院的学籍管理部门(教学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其中每学年秋季开学时,学生须凭当年应缴费用收据和学生证方能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向学校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周为学生正常注册的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可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有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对于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不具有本校学籍、未到所修专业院系报到注册、未持有有效证件等不符合学校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
刚入学的新生,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国正式学籍号
带上户口薄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或学生的二代身份证,到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办理网上电子学籍信息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