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商服用地不同于民用地,可以出售。
主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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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2.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3.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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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主要用于商业、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中的(05)商服用地,但不包括已建成的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商服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