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为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在中央管理企业(含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下同)和省属大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后备人员,或在上市公司担任总会计师的高层次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