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资底的话是两千多每个月。是东莞的话是1800。
月计薪天数21.7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规定,月计薪天数按21.75天计算。
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