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个法律、法规比较重要,建议都看一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重点条文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重点条文 第23条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十一条及第三十五条规定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估价管理办法》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绝对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