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因为加上你所说的这一条而使得这份协议的部分无效:
1、不动产物权的效力是优先于其债权的效力,换言之就是如果两年他没有把房贷还完,那么他依然可以不用把房子过户给你,因为他是他的房子的所有权人,只有他拥有对房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你是无权要求他将房子过户给你的。
2、请问是用你的名义贷款还是用你的朋友的名义贷款?如果是你的名义贷款,那么一旦你朋友违约导致贷款方对你行使抵押权的话,你可以向你的朋友追偿。如果用你朋友的名义贷款,那么一旦发生违约,银行会优先行使对你朋友的债权请求权,将他的财产进行补偿债务,如果依然不能补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贷款方将向你追偿,但是你可以就你赔偿的部分向你朋友追偿。
3、你们之前的协议有明显规避法律事由的条款在里面,90%的公证处是不会对你们的这个协议进行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