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另一方的违法行为。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将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法律分析: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别: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是:工程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违法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非法转包: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