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名称-魔剑
好感度变化:增加菱纱对紫英的好感度,天河对紫英好感度。
一、不周山
不周山,盘龙石阵,龙尾之下某处,一具白骨上插着一把样式十分古老的古剑。
菱纱伸手触摸,却被剑上的凶戾之气逼退,紫英施法,将剑上的凶戾之气压下,从剑中飞出一抹温和忧伤的剑灵。
剑灵自称小葵,告知众人此剑乃是不祥的"魔剑",是古姜国太子龙阳护国而铸,只是剑未铸成,国已先破,小葵纵身跃入铸剑炉,令此剑天成,饮血无数。
菱纱惊讶,姜国是春秋时期的小国,以缝纫而闻名,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小葵究竟在剑中待了多久,小葵自己也不知。
小葵虽鬼魂,却不愿投胎转世,一心要找到转世后的哥哥龙阳。
紫英说出自己可压制魔剑的凶戾之气,意欲带走魔剑,一来担心此剑落入不义之人手中,反而为天下带来灾难,不如寻找净化此见的方法,二来也是同情小葵遭遇。
小葵感激,称自己想要修炼成有形体,可是如今力量不足,修炼之时便会不知外物,除非紫英昭焕她,或是她感觉到龙阳的转世在附近,不然便不会出现。紫英点头,将魔剑收入背后。
小葵就是传说中的龙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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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奇侠传4中龙葵没有现身,只能看到她的魂发着光.
这个游戏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外传免CD和硬盘版,因为这涉及版权问题,没有人愿意让别人玩游戏而自己去坐牢!
如果你要玩盗版,就只能拔线玩,不想要自己的光驱的话你就拔线吧。
这么好的游戏哪里来的好下载?有的话早就传得世人皆知了,还用来这里问?
我还是建议你买正版吧,普通版才几十元,中国的单机游戏挺不容易的
盗版的话(包括下载的)使用很麻烦的 有的是繁体/乱码 有的没动画 有的带病毒。。。
想省事就只能用正版,喜欢就更要用正版。
支持正版,不是一句口号。如果我们都去玩盗版,试问,以后还会有公司敢出正版吗?仙剑系列还会有未来吗?
一个公司的原创作品,得来相当不易。且制作人员的薪几乎全靠作品的销售而获得。如果大家通过购买盗版或者下载来拥有这些产品,则会危急正版的销售。没有销售就没有资金,没有资金又如何继续开发更优秀更好的作品呢?
据仙三策划说,现在仙剑开发一个游戏的赢利只能勉强持平,而一款网络游戏只要一个月就能赚回开发和管理资金,所以单机游戏越来越少了。大宇所以要制作仙剑就是为了喜欢RPG的玩家们,如果支持正版的人越来越少,那么仙就可能只存在我们的记忆中了……
剑侠系列就是这样的例子,当年国产经典ARPG游戏,就是因为盗版造成的市场惨淡,金山才不做单机改做网游的。
希望你能为了一个喜欢的游戏支持正版。
很多玩家仍然在怀念热闹非凡的2001。那一年,国内单机游戏的代理商有 50 多家,研发商有30多家。那一年,软件店里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游戏,上市的新作有300多款。四年后的今天,这一数字陡降至35款。同步发售已经成为遥不可及的梦,市场上,让代理商们争得头破血流的国外大作越来越少,二流游戏和老游戏成为主流,特价版铺天盖地,伪正版更是无孔不入。国产游戏中,除了中国台湾省的几款知名单机游戏的续作仍在陆续推出外,大陆本土的原创作品几乎消失殆尽。你,不会不知道为什么吧。说不定几年后的某天,仙剑也将永远从货架上消失!
如果你一定要用盗版,我也没办法,我只告诉你,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用盗版中了木马,结果用了三年的QQ号和游戏帐号被盗了…………
不要相信所谓的无病毒完美下载,现在没有那么好的人花钱弄网站让你免费下游戏玩。
想想吧,花仅仅几十块买正版与冒着电脑中毒出错的危险玩盗版相比,哪个更值?
不买的话,借朋友的也行,与朋友合买也行;总之,不用盗版,你就是好样的!
顺便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仙剑3外传不会出真正的免cd补丁。
在中国大陆,不是没有高手去破解游戏(尤其是正式发行的那些游戏),而是不敢违法。游戏厂商的生死全靠加密技术,加密技术算是商业秘密。
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看哪个敢破解游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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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盗版的人不犯罪也不违法。你也不用鼓励大陆的高手制作免cd补丁,高手们不想天天看着某堵墙上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台湾、香港、澳门法律比较完善,铤而走险的人更少。』
http://www.btcn.org/btxia/12006118163547137841640.torrent
是BT的.
龙葵是仙剑3里的人物啊···
4里有龙葵?
不是说和前作无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