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哪怕是政府都无权在未征得农民的同意的基础上对耕地进行无偿收回的,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笫十一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笫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如果集体土地要求收回或流转给其他行为人,则必须征得集体所有者的同意。你有权申请相应补偿,并收回土地。除非我国其它相关政策法规有相关的规定可以无偿转让他人的使用权,不过我想应该没有这方面的法律。
这个真有,村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归村民群体所有。。。
农村土地以生产队组为单位在八十年代初、九十年代末经过了二轮的承包分配。第一轮确定了各户的土地坐落位置,第二轮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作了找补。建议:一、先到村查阅一轮承包时,你家分得的面积与坐落。二、查阅二轮承包时,你家的承包底分与面积,查当时生产队组土地找补调整情况,并索取土地承包权证。三、询问你家土地上现种植的人,查明其土地获得情况。四、可到当地乡镇政府的农业经管部门咨询并请求调查处理土地承包权的落实。
如果这个的有证据的话,你可以去,告诉你们村里的,干部。
应该有吧